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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02信息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依法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策文件发布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工作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主动发布部门规章和卫生健康标准。及时公开《传染病防治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修订过程。2020年在委官方网站公开发布8部部门规章、39项卫生健康行业标准、8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15项强制性标准。

二是及时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及传染病相关信息发布。按照公开、透明、及时的原则,2020年1月21日起,委官网和政务新媒体开设专题,发布每日疫情、防控动态、通知公告等。2月3日起,委英文网站同步发布相关信息。同时按期在委官方网站公布包括新冠肺炎在内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月度和年度信息。

三是不断提高部门预决算管理透明度。严格落实《预算法》有关规定及财政部统一部署,按时稳妥向社会公开我委2019年部门决算和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规范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和核准情况,加强委属(管)单位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应用,推进项目审批工作平台受理、在线办理,实现办理过程阳光、透明、可查,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做好健康扶贫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情况。协调拍摄《健康扶贫》专题纪录片、在健康报和人口报开设健康扶贫专栏、举办2020年健康扶贫论坛等,全面展示健康扶贫工作成果。

六是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开展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督促各地落实“双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规范》等文件及解读内容,规范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七是通过信息公开推动爱国卫生工作。印发《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将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纳入爱国卫生工作机制,在委官网发布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文件,在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辟“爱卫在行动”专栏,集中发布各地爱国卫生运动及爱国卫生月活动进展情况和典型做法,推动爱国卫生工作开展。

八是及时公开人口老龄化、老年健康服务和医养结合信息。在委官方网站和“两微一端”等信息平台,以及中国政府网、新华网等媒体,主动发布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医养结合、老年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内容、工作进展等政务信息。

九是及时准确发布委机关机构信息和公务员招录信息。在委官网及时更新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情况,发布直属联系单位招聘计划。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开公务员招录计划、面试安排、拟录用人选以及军转安置岗位条件、面试安排等情况。

十是公开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文本。2020年,我委建议、提案复文公开825件,占主办件(包括独办、牵头和分办)的60.2%。建议、提案复文公开件100%全文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十一是做好委公报的编辑发行工作。2020年度,编辑发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报》12期,向全国近5千家各级图书馆、档案馆免费寄送纸质版,及时在委官方网站公开公报电子版。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49件。其中,通过委官方网站提交申请表的535件,占比71.4%;通过信函提交申请的210件,占比28%;当面提交申请的4件,占比0.6%。公民个人提出申请715件,占比95.5%;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34件,占比4.5%。收到申请后,11件申请应申请人要求撤销,我委对73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规定进行了办理。

经查,2019年收到,结转至2020年作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件。2020年收到,结转至2021年作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综上,2020年度我委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775件。

2020年度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中,向申请人公开所需政府信息的323件,占比43.1%;申请信息不予公开或需汇总加工不予提供的20件,占比2.7%;申请信息不存在的94件,占比12.6%;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87件,占比11.6%;申请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出咨询、信访、投诉举报事项的173件,占比23.1%。办理中,因工作需要延期答复17件,因征求第三方意见延期答复0件。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送达方式分类,在线下载告知书的375件,占比48.4%;书面邮寄的398件,占比51.3%;现场领取的2件,占比0.3%。

申请内容居前三位的申请类别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食品风险评估类(占比约为37%)、医疗服务相关问题和职能划转后相关信息的公开(保健食品)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

推进第四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2002 年之前以原卫生部、原卫生部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列入清理范围,对于没有列入此次清理范围,但承办司局急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一并纳入文件清理范围。在委官方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宣布第四批文件的决定》及失效的第四批文件目录。

(四)平台建设

一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召开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126场,回应了媒体提出的1454个问题,分析每日疫情走势,解读防控政策,发布最新进展,向全社会释放强有力的积极信号。举办高级别专家组和中国—世界卫生组织联合考察组新闻发布会,与国际社会分享中国抗疫的经验做法。

二是发挥委官网和新媒体平台作用。及时在委官方中、英文网站和“健康中国”政务新媒体平台开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页面,及时发布每日疫情通报、防控动态、通知公告、医者风采、防控知识等内容,全面介绍中国抗疫进展,向国际社会分享防控经验,助力全球抗疫。委官网最高日浏览量逾300万,“健康中国”微信公众号发稿3709篇,总阅读量6937.9万。“健康中国”官方微博发布信息4220条,总阅读量46亿,转、评、赞总数680万。我委原创内容被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中央主要媒体及中国政府网、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广泛转载。

(五)监督保障

一是认真应对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20年涉及委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行政复议申请14件、行政诉讼14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诉讼案件10件、复议后起诉案件4件),我委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程序提供答复材料及相关证据,无判令违法及败诉案件。

二是继续加强人员培训。举办全国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培训班,对各省(区、市)卫生健康委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卫生健康行政复议、应诉及普法、政策解读等方面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

2

90余部

规范性文件

85

75

450余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28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97

18507.7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03

27

0

4

0

4

7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4

0

0

0

0

0

5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1

13

0

1

0

4

3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1

0

2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6

0

0

0

0

0

6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6

0

0

0

0

0

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0

5

0

1

0

0

17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81

7

0

0

0

0

188

2.重复申请

11

1

0

0

0

0

1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51

4

0

0

0

0

54

(七)总计

736

31

0

4

0

4

77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7

0

0

0

0

0

1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12

1

14

9

0

0

1

10

4

0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存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分散管理、联动性不够,公开工作资源合理使用有待进一步提升,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不够等问题。下一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规范委机关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发挥好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政府信息的作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管理和维护,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运用,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提升委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

三是加强对卫生健康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国办发〔2020〕50号)工作要求,制定卫生健康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导性文件,指导卫生健康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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